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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二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的

通知

各高等学校、建设银行省行营业部、各市分行: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要求, “建行杯”第二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选拔赛,将于近期举办。现将《第二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高等学校、建行各分支机构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大赛的顺利举办。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2016612


第二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任务

以大赛为重要载体,引导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调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贡献力量;促进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结合,推动“互联网+”新业态形成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建行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主办。

大赛设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组委会主任为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左敏,副主任为省教育厅巡视员徐曙光、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中国建行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朱治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大赛设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全国总决赛候选项目的培训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五)“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对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项目申报者承担。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学生类型(即本专科、研究生混合组队)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首届山东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但不重复授予金奖。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各高校校级初赛前)。所有参赛团队均需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各高校校级初赛前。学校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本校报名项目。

 大赛APP                大赛微信公众帐号













(二)校级初赛(2016630日前)。校级初赛的比赛时间、比赛流程、遴选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名额,将以各高校63024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正式报名参赛并提交完整参赛材料(含项目计划书、佐证材料和展示视频)的团队总数为基础,并参照上届大赛获奖情况进行分配,分学校具体推荐限额将于73日正式通知。各高校务必于75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完成省赛项目推荐工作。

(三)省级大赛(2016731日前)。省级大赛分海选和决赛两轮进行。

第一轮:海选

将全省划分为不同海选片区,每个海选片区按一定比例推荐参加决赛项目。

海选方式: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根据专家评价结果,将参赛项目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项目(50项)直接进入金奖银奖决赛,B类项目(60项)进入决赛复活赛,C 类项目(110项)直接确定为铜奖,D类项目淘汰。

第二轮:决赛

1. 复活赛:对60B类项目进行复活赛。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遴选出30个项目进入金奖银奖决赛。

2. 金奖银奖决赛: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团队的现场展示(1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情况,将进入金奖银奖决赛的80个项目分别确定为金奖和银奖,其中金奖30项,银奖50项。

3. 冠亚季军决赛:获得金奖的项目团队通过与投资人面谈、现场创业项目展示(5分钟)及答辩(5分钟)、项目互换互评(20分钟)三个环节的竞赛,争夺冠亚季军。

大赛组委会根据教育部分配我省的名额推荐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请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选项目进行专项指导与培训。

七、奖励设置

省级大赛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个奖励等级,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金奖项目每项奖励6万元。

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颁发奖牌。

设省赛高校优秀组织奖10个,按照学校竞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综合认定,颁发奖牌。

设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奖,对获得省赛金奖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颁发获奖证书。

对参加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再次进行奖励,其中全国金奖每项奖励10万元,全国银奖每项奖励5万元。

八、省赛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以PDF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10MB

(二)佐证材料。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团队的佐证材料包括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佐证材料须附在计划书后合并为一个文件上传。

(三)展示视频。学校申报项目需提供一分钟展示视频。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 ,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学校名称.mp4”(例如:创意组+商务服务+智能快递+山东大学.mp4)。学校将本校参加省赛所有项目视频进行压缩,以学校名称命名(例如:山东大学.rar)后,发送到大赛专用邮箱。

材料上传工作务必于63024时前完成,之后将关闭系统,进入省赛环节。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大赛认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各高校要深刻认识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重要意义,把大赛作为切实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通过比赛,认真梳理问题,逐步校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思路,探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一系列模式。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校赛的组织实施、项目遴选及推荐工作,为大赛提供有力保障。各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教务、学生、就业、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组织机构,统筹做好校赛和省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三)做好宣传指导。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强化指导,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开展“互联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推动学生跨专业组队、跨界学习。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指导参赛团队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际项目和创业成果,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四)完善服务保障。各高校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认真做好参赛项目的前期培育,帮助大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为参赛团队提供政策法规、赛事动态等信息,做好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和保护等服务。积极邀请行业企业、风投创投机构、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专家参与项目评审,为参赛项目提供针对性指导。力争多方支持,为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政策扶持和经费保障。对参赛团队的学生根据参赛情况给予奖励,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并在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绩优异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并在工作量认定、个人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有效激发广大教师和学生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热情和激情,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

(五)建行各分行应借助建行金融集团优势,为大赛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及综合金融服务,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和转化。各高校应主动与当地建行取得联系,及时沟通交流本校参赛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一)请各高校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系人,同时作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申报平台管理员,填报《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见附件),于620日前发送到“山东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专用邮箱sdhlwcxcyds@163.com

(二)为更好地服务大赛,省教育厅开通“山东省教育厅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djycy_dasai),今后创新创业类相关大赛信息将通过公众号进行推送。本届互联网+大赛通知、公告及赛事进程等也将通过公众号发布,请各高校及相关参赛人员及时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

“山东省教育厅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微信公众帐号

(三)为方便大赛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各高校可指定不超过2名联系人加入“山东“互联网+”大赛”QQ群,群号为474336828

(四)大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大赛由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具体组织承办,联系人:李浩、马跃,0531-8191650581676814;通讯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邮编:250011

附件: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


附件

第二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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